中外合作办学的明天将走向何方?
Posted on | 七月 9, 2012 | No Comments
【导读】中外合作办学存在的种种乱象,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监管不力。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和《中外合作办学实施办法》的规定,中外合作办学,首先应由中方学校向教育部提出申请,然后经
由全国专家组论证、审批。
本网讯:日前,关于中外合作办学存在灰色地带的新闻不断见诸报端,据了解,有记者实地调查一
些中外机构合作开办的MBA(工商管理硕士)课程班时,发现其中乱象丛生。
客观上说,中外合作办学在过去10年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不断蔓延的灰色地带正侵蚀和损
害中外合作办学的声誉及未来发展,一定程度上也不利于国家整体教育质量和声誉,有违教育公平。
进入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求学,被喻为“不出国就能留学”,受到不少人的关注。不仅一些在职人员
热衷于通过该渠道获得国外大学文凭,而且不少高考考生也将中外合作办学作为出国、升学的一个渠道
。来自教育部的统计显示,截至今年4月13日,我国境内共有各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1218个,这些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一为校际交流,二为合作办学。校际交流不需要经过教育部审批,而中外合作办学则
有一套严格的审查程序,但中外合作办学过程中出现不少问题。
中外合作办学存在的种种乱象,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监管不力。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
《中外合作办学实施办法》的规定,中外合作办学,首先应由中方学校向教育部提出申请,然后经由全
国专家组论证、审批。但是许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却没有经过这些程序。虽然相关规定要求,中外合作
办学项目不允许出现代招行为,但事实上代理行为普遍存在。一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主办方只出名不
出力,将招生、日常管理、教学、课程设置等统统交给私人培训机构代理。
其二,存在“利益需求”。一些人将获取中外合作办学文凭作为升职、跳槽的手段,“教育部认不
认证无所谓,单位认证就行”。有些人明知办学不正规,明知学历不受认证,依然选择交钱上学,这无
疑姑息和助长了办学乱象。
再者,招生诈骗助推。不少招生代理机构声称,从国外大学上只能查到学籍信息,并没有函授和全
日制之分,只要学位备案即可;或声称,学位是国际学位,只要不考公务员、不参加司法考试,在社会上
是被认可的,移民、公司上市都没问题等等。这些说法欺骗了不少人。
本网小编觉得,无论是立足中外合作办学的健康发展,还是为保障受教育者的权益,我们都不应忽
视中外合作办学灰色地带的蔓延。主管机构都应加大对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和监督,限制违规办学机构
的办学资格,及时和主动进行信息公开,让受教育者能够根据这些权威信息,识别非正规办学机构。同
时,用人单位也应重视对中外合作办学文凭的审核,让“野鸡大学”文凭失去存在空间。
获悉,为了减轻留学生及海归们办理学历学位认证许多繁琐的事宜,因而一些代办机构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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