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翻译——四川省具有专业翻译资质的国外学历学位翻译机构

成都博雅翻译公司是具有专业翻译资质的四川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翻译机构,是四川地区最早从事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翻译的专业机构,具有18年学历学位认证翻译经验,为近10万归国学子提供了学历认证翻译服务。英、法、德、俄、日、韩语学位证成绩单随到随译,当场取件。学历认证翻译咨询热线:028-86183368 / 028-86180138,在线QQ:396022500,地址:成都市花牌坊街168号花都财富大厦15层(一环路西门车站十字路口)

国外留学人员学位学历认证流程

Posted on | 十月 14, 2013 | No Comments

随着国际间交流合作的日益加深我国出国留学的同学越来越多在恭喜同学们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时候为避免在归国后学历认证翻译等方面给大家带来困扰特此在这里发布最新认证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助益。

一、申请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交验材料清单:

1、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2、在国外获得的所有源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需认证学位的完整、官方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官方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信内容涉及学习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需认证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3、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出国前最后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把以上文件都准备好后,就可以开始认证工作了

二、办事流程

1、首先需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系统注册一个新用户,然后在线填写个人的基本信息及提交认证申请表。

2、然后到留学服务认证中心定点翻译机构成都博雅翻译公司(地址:成都市三洞桥路19号国贸广场8楼)将学位证和成绩单翻译盖章。

3、汇款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一套360元,翻译公司楼下对面就有几家银行,有中信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

汇款账号: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户  名: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账  号: 8864,2910,020,00 (只可汇学历学位认证费,共360元人民币;汇款时须注明认证申请人姓名)

注意:请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单的“附加信息及用途”中注明认证申请人的姓名、生日和认证费,填写格式如下:“张三出生年月日认证费”。

3、携带学历证原件、复印件,汇款回执单复印件,彩色证件照片,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和翻译文件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提交查验资料。(原认证点成都市政务中心暂停办理,新的认证点在金盾路57号,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3楼)

注意事项:

1、现在认证费只能直接汇款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学位证和成绩单不能个人翻译,须在留学服务中心定点翻译机构—成都博雅翻译公司翻译。

2013年最新美国学历学位认证流程——四川地区留学生必看

Posted on | 十月 12, 2013 | No Comments

一、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

1.      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蓝色背景);

2.      需认证的国外源语言(颁发证书院校国家的官方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需认证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所学课程完整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如以研究方式学习获得的学位证书,需提供学校职能部门(如学院、学籍注册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官方研究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研究证明信内容应说明学习起止日期(精确到月份),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4.      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和成绩单(研究证明信)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5.   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和复印件(使用这个证书申请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课程或高等教育文凭课程);

6.      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末页-本人签字页、以及所有留学期间的所有签证记录和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7.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      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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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上资料的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彩色2寸证件照片,注意一定要是“蓝底”的;

2、就是原始学位证书;

3、就是成绩单,有些博士学位的没有成绩单,那就需要学校出一个研究证明;

4、学位证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件,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能自己翻译,需要认证的翻译公司去翻译,教育部认证的四川地区翻译机构是成都博雅翻译公司;

5、前置学历,就是你所认证学历之前的学历,比如你认证硕士,那么前置学历就是本科;

6、留学期间护照的“所有”记录,反正就是把你护照上有签字、盖章的页面全部复印一份,这个比较多;

7、《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就是你在国外大使馆开的那个证明,三联的那个

8、申请者的授权声明,这个可以在网上下载。

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及办理流程

1、登录教育部学历认证系统首页,注册新用户;

2、在线填写认证申请表并提交;

3、到成都博雅翻译公司去翻译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现在博雅翻译公司专门开通了学位认证翻译绿色通道,一般当天就可以拿到翻译件;

成都博雅翻译公司地址:成都市三洞桥路19号国贸广场8楼(花牌坊街路口,苏宁电器西大街店楼上,好又多中天店对面)。

4、找一个银行汇认证的翻译费360元,教育部的账号如下: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户  名: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账  号: 8864,2910,020,00 (只可汇学历学位认证费,共360元人民币;汇款时须注明认证申请人姓名)

 

 

请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单的“附加信息及用途”中注明认证申请人的姓名、生日和认证费,填写格式如下:“张三出生年月日认证费”。

办理完汇款手续后,请将汇款单存根的清晰复印件附于申请材料内。

5、将所有资料拿到四川省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3楼(原认证点四川省政务中心已暂停办理)去提交资料。

至此所有的工作基本完成,你就耐心的等待认证结果吧。一般是2个月左右的。

三、特殊情况的认证相关资料

另需额外出具的相关证明有(以下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

1.      若留学期间护照上交或丢失,请提供:
(1)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
(3)如属因公护照上交的情况,请提供公派证明和护照上交证明;
(4)如属因私护照丢失的情况,请提供留学期间在文凭颁发国家学习居留情况(包括居留时间、所持签证种类等内容)的相关证明,如出入境记录、社保证明、外国人注册登录情况证明等。

2.      涉及跨境教育的申请者需提交高中毕业证、内地校方开具的成绩单和学习经历证明(或结业证);

3.      如申请者出国前在国内高校接受过高等学历教育,且未获得毕业证书,则应提交该高校为申请者个人开具的《退学证明》。《退学证明》必须明确申请者在该高校接受过普通(或成人)高等学历(研究生或本科、专科(高职))教育,且因故未完成学业而退学;

4.      单位或组织集体派出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派出单位出具的公派留学证明和公派留学人员名单。公派留学证明内容包括公派项目名称、启动时间、批次、派出人员人数及基本情况、国(境)外接收院校名称、专业、学业组织等。如涉及到在国内组织的行前培训,需说明培训内容(外语/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其他)、时间、有无学分转移情况等。证明与学员名单须为盖有单位公章的原件;

5.      尚未获得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的证明信者,需翻译该证明信及成绩单;

6.  在美国学习取得学位证书者,如持F-1签证,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签证,需提供DS-2019表格以及相关单位或项目的派出证明;

7.  在国(境)外 学习首先获得高等教育文凭(Diploma),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造,获得学士学位者,申请该学士学位认证时,须提交高等教育文凭及高等教育文凭学习阶段成绩单、学习期间所有签证(或签注)及出入境记录;

8.      申请认证的学历与前置学历学历层次不衔接时,需提交预科证明、录取依据、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9.  学习期间如在国内完成实习活动,需提供学校认可的实习合同或实习证明;

10. 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模板可参见认证系统首页的“重要通知及文档下载”)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注意:一位代理人只能代理递交一位认证申请人的申请材料。

 

港、澳、台地区及国外留学生回大陆认证学历学位的认证须知

Posted on | 十月 12, 2013 | No Comments

一、()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范围
1.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2.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3.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颁发的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
目前认证服务受理国家和地区包括:外国和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二、不在学历认证受理之列的证书 
  1.外语补习和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 
  2.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3.()外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4.未经国内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国()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5.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取得的国()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6.非学术性国外或境外荣誉称号或学位证书。 

三、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申请办法 
  1.留学人员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本人护照(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须全部复印,若护照已上交,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
●在国外所获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
●在国外学习期间所有成绩单;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应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
●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
●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
在俄语国家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在日本取得论文博士学位者,另需提供研究证明、学位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菲律宾总统府、高等教育委员会、外交部的认证等相关材料。

2.合作办学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本人身份证;
●本人护照(在合作办学外方学校有实习经历者提供,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须全部复印,若护照已上交,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
●所获合作办学国外(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学习成绩单;
●由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合作办学学籍证明;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大专,须提供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应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
●入学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
合作办学中方主办方须按要求到中心备案后,方可受理该项目毕业生的认证申请。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本人身份证;
●本人特区通行证(签注及出入境记录须全部复印,若通行证已上交,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
●所获学位证书正本;
●学习成绩单;
●中央人民政府驻特区联络办公室开具的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需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
●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大专,须提供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
●入学前最后学历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
在香港学习非本地课程并取得学位者,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在港工作证明。

 4.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本人身份证件;
●所获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学习成绩单;
●获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者,需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
  在京申请者,可持以上所列材料直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填写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统一印制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或《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位认证申请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在递交申请材料(包括中文翻译)齐全后,申请人一般可于十五个工作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之后领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合作办学国外(境外)学位认证书》、《合作办学国外(境外)高等教育文凭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证结果。 在四川的留学生将材料递交到四川省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即可。地址是金盾路573楼。
  因申请者没留下有效联系方式而引起的延误,责任自负。
5.外埠申请者,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寄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复印件须经指定的验证点审核,注明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因申请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不能通过认证的,申请材料及费用不予退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将通过适当方式将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上网公示并通知用人单位。
7.申请者所提供的外文材料,如学位或文凭证书、留学期间成绩单等须经正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申请者本人翻译无效。为保证翻译质量和专业水准,申请者可到成都博雅翻译公司进行翻译认证。

成都博雅翻译公司地址:成都市三洞桥路19号国贸广场8楼(花牌坊街路口,苏宁电器西大街店楼上,好又多中天店对面)。

联系电话:028-86183368(四线)028-86180138 028-86699360。

QQ:396022500

 

日本留学生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流程详细攻略

Posted on | 十月 12, 2013 | No Comments

日本留学生回国办理学历认证的步骤
在日本办理完毕业书认证后,回国后同样还需要办理学历认证。
一、认证步骤:
1.要先登陆到 http://renzheng.cscse.edu.cn/这个网站,注册登陆用户。
2.在线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以及提交认证申请表
个人基本信息主要是从高中开始的各阶段学习以及工作经历。(主要还是出国后的信息为主)这里需要提醒一下同学们,一定要如实填写,因为要提交护照进行核实。
3.按要求到选定的验证点递交申请材料和缴纳认证费用。
二、认证地点:
四川省申请地点以及联系方式可以参考以下信息
1 四川省人事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四川省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人事厅窗口
2 四川省学历学位指定翻译机构:成都博雅翻译社 电话:028-86183368 四川省成都市三洞桥路19号国贸广场8楼
三、认证材料
申请材料需要准备以下东西。
1. 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2.在国外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需认证学位的完整、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这里指博士以上的学位),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官方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信内容涉及学习起止日期,研究方向,
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4. 需认证的国外证书(指的是毕业典礼上发的那个卒业书)和成绩单(成绩证明书)或研究证明(毕业论文)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指定的四川翻译机构是成都博雅翻译公司,电话:028-86183368);5、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5.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出国前最后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及复印件(高中文凭不需要,要的是大学以上的文凭)
小提示:
认证中心主要认证学历的3大部分。一,认证学位的真实性。二,认证学历的学习起止时间。三,认证研究成果的真实性。学历的原件提交的时候需要进行出示确认,但不要提交,需要提交的是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去认证中心办理手续时记得带好身份证。
四、认证费用和缴费方式:
1.经国家发改委批准,每件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费为人民币360元。
2.如申请者同时提出两件或两件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申请,每件费用按收费标准第一条执行。(提示:个人认为只需认证在国外取得的最高学历就可以了,无需认证其它学历,因为在国内一般只确认个人的最高学历。)
3.缴费方式:
银行汇款:
申请人在外埠验证点递交申请材料,请将认证费汇到以下账号: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户名: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账号:8864291002000 (只可汇学历学位认证费,共360元人民币;汇款时须注明认证申请人姓名)
请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单的“附加信息及用途”中注明认证申请人的姓名、生日和认证费,填写格式如下:“张三19820301认证费”。
办理完汇款手续后,请将汇款单存根的清晰复印件附于申请材料内。发票将在认证工作结束后与认证结果一并寄回外埠验证点。
小提示:
需要说明的是360元只是认证费用,不包括其它费用。还有翻译费用和邮政费用。
五、认证确认
登录认证系统,查询认证进度,当状态显示“认证完成”后,认证中心会发信息通知你,就可以带着发票和身份证去认证中心领取认证书了。
小提示:
日本文凭的认证时间大约需要2个月左右,如果时间一长没有消息的话,就要主动和认证中心联系,用邮件和电话进行查询认证手续,认证中心的服务态度都比较好,相信可以得到满意的答案。客服专线:客服专线:028-86183368 028-86180138

在线QQ:396022500

电子邮件地址:cdbyfy@163.com

四川成都地区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常遇到的问题解答

Posted on | 十月 8, 2013 | No Comments

(转自搜狐新闻:http://roll.sohu.com/20130724/n382447257.shtml

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办理流程及要求会时常变动,在认证前请首先登陆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查询。对以上问题的解释,如有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有关要求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有关规定为准。

  1、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及办理流程?

  登陆认证系统首页http://renzheng.cscse.edu.cn,注册新用户在线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提交认证申请表带上所需材料到验证点递交申请材料

  2、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A、一张二寸蓝底彩色证件照片;

  B、在国外获得的所有源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C、需认证学位的完整、官方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官方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信内容涉及学习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D、需认证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E、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F、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G、出国前最后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H、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请登陆http://renzheng.cscse.edu.cn/,下载)。

  如以上材料不齐全另需额外出具相关证明的(请登陆www.cscse.edu.cn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 。

  3、认证的学历学位及成绩单有没提供翻译服务?到哪去翻译?

  为保证翻译文件的准确性,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成都分中心)签约成都博雅翻译公司,由该公司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文件翻译服务。

  翻译咨询电话:028-86183368,028-86180138;

  翻译公司地址:成都市三洞桥路19号苏宁电器8楼

  4、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过程需要多长时间?

  在资料齐全、正常的情况下,认证评估过程需要一个半月到两个月的时间(这个时间包括邮寄时间,节假日),如因材料问题签“延长认证评估期限同意书”的、颁发证书机构答复我中心核查信函不及时的,外地申请者银行汇款到账不及的,认证时间都可能延长。具体延长期限不定。

  5、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可否由他人代办?

  可以。申请者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下载“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和“授权声明”填写并亲笔签名后交给代办人,代办人在代办时还要出示自己的身份证和申请认证所需材料。每人最多可一次代办不超过3份认证申请。我中心不接受任何代办机构代替申请者递交的任何认证申请。

  6、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可以加急办理吗?

  不能加急。为甄别证书的真伪,学历认证需进行比对或和颁证机构进行核查。颁证机构的回复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7、暂时没有获得国(境)外证书能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吗?

  可以。考虑到有些国家(地区)的高校在学生毕业后几个月或一年后才能颁发学位(毕业)证书,为便利留学回国人员就业,申请者可请颁证院校有关部门签发一份说明申请者已经通过考试并获相应学位的书面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经过认证评估出具认证结果,认证结果将是一份有效期为6个月的认证证明。申请者可在获得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后到当初办理认证证明的验证点交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换取正式认证书手续。

  8、收费的标准和缴费方式?

  a、经国家发改委批准,每件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费为人民币360元。

  b、如申请者同时提出两件或两件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申请,每件费用按收费标准第一条执行。

  3、缴费方式:银行汇款: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户 名: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账 号: 8864291002000 (只可汇学历学位认证费,共360元人民币;汇款时须注明认证申请人姓名)

  请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单的“附加信息及用途”中注明认证申请人的姓名、生日和认证费,填写格式如下:“张三19820301认证费”。

  如需退款,每笔退款,银行收取5.5元手续费;

  9、认证进度查询及认证结果领取方式

  1、登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进入注册帐户查询认证进度。

  2、在验证点递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请与相关验证点联系,确认认证结果寄达后再到验证点领取认证结果。

  10、 获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吗?

  可以。我驻外使(领)馆不予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申请者需要提交永久居留证明正本及其复印件。

  11、在国内高校在学期间参加交流项目到外国高校学习一段时间后获得的外国学历学位证书可以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吗?

  可以。申请者申请前应已获得国内高校颁发的同等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并请国内在读高校将交流项目介绍和与外国院校签订的合作协议副本提交我中心备案。

  12、有些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没在中国留学网上公布,该国学历学位是否能进行认证?

  目前在中国留学网上已经推荐了33个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陆续还会继续推荐其他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暂时没有被推荐的某些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如经所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或经所在国政府认可的专业机构评估承认也可以进行学历学位认证申请。

  13、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如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吗?

  可以。申请复议办法请查阅中国留学网学历学位认证专栏。

  相关资料: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成都分中心简介

  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成都市教育国际交流中心),是成都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经成都市教育局报批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同意,加挂“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成都分中心”牌子,现面向社会开展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服务。学历认证工作旨在落实中国政府的留学政策,促进教育国际交流,履行中国在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多边)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同时,也为了满足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获得者在中国升学、就业及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等实际需求;并为中国境内用人和招生单位鉴别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高等教育文凭提供依据和相关咨询意见。

 

四川成都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翻译

Posted on | 九月 26, 2013 | No Comments

成都商报讯(记者 王楠)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我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开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资料验证业务。为保障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资料验证业务的正常开展,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可向自愿申请办理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申请者收取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代理费,收费标准为200元/件。
(以上转自成都商报http://e.chengdu.cn/html/2013-05/04/content_395984.htm)
相关资料:
国外学位认证大致办理流程:
1、首先需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系统注册一个新用户,然后在线填写个人的基本信息及提交认证申请表。
2、然后到留学服务认证中心定点翻译机构成都博雅翻译公司(地址:成都市三洞桥路19号国贸广场8楼)将学位证和成绩单翻译盖章。
3、汇款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一套360元。
汇款账号: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户  名: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账  号: 8864,2910,020,00 (只可汇学历学位认证费,共360元人民币;汇款时须注明认证申请人姓名)
注意:请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单的“附加信息及用途”中注明认证申请人的姓名、生日和认证费,填写格式如下:“张三出生年月日认证费”。
4、携带学历证原件、复印件,汇款回执单复印件,彩色蓝底两寸证件照片,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和翻译文件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提交查验资料。(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地址:成都市金盾路57号3楼)。

四川学生留学归来如何进行学历认证

Posted on | 九月 26, 2013 | No Comments

现在国外市场上浮现出一些非正规的学校学院致使越来越多的留学生和家长担心自己所申请的学校是否属于正规大学,是否被我们中国教育部认证。为此具体说一下怎样选择正规的大学和在国外留学毕业后怎样进行学历认证等相关事宜。

关于国外大学是否正规大学是否被中国教育部认证的问题,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http://www.jsj.edu.cn/),进入首页后点“国外学校资质情况查询”,进去就可以查找相关大学是否被中国教育部认证。

在申请到被我国教育部认证的学校后面临一个回国学历资格认证的情况。接下来就详细说一下怎样进行回国学历资格认证。首先到了留学国家后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当地大使馆教育处去进行登记,以下是主要国家网站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英国大使馆教育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大使馆教育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加拿大大使馆教育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教育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新西兰大使馆教育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法兰西大使馆教育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大韩民国大使馆教育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瑞士大使馆教育处(
根据网站上的提示登记并且在毕业后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带回国。

回国后要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去进行学历认证,首先要上网去预审。具体网站是

以下具体介绍在四川办理回国认证的过程
回上海后需要到教育部指定的翻译地方去进行学历学位的翻译工作,在四川的留学生要去四川博雅翻译公司去进行翻译。然后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去预审,预审通过后要带申请材料去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四川代办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四川省政务中心5楼)去办理申请手续同时必须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缴纳认证费360元。

1. 缴费方式及相关说明:
1) 您可以选用现金支付或银行汇款任意一种方式付款。为使汇款能够及时到帐,请
以人民币支付。恕不接受个人支票。
现金支付:仅限于直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交认证申请材料的申请人。费用
在受理之时收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交费;
银行汇款:申请人若不能直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和付款,请将
认证费汇到以下账号: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户  名: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账  号: 8864291002000 (只可汇学历学位认证费,共360元人民币;汇款时须注明认证申请人姓名)

注:如需退款,每笔退款,银行收取5元手续费
2) 请在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单上注明认证申请人姓名,并在汇款单附言中注明学历学
位认证费。
3) 请将汇款单存根复印件附于申请材料内,我们在确认收到汇款单存根后方能启动
网上认证程序,并在确认汇款无误后,开具交费。在认证工作结束后与认证
结果同时寄给申请人。

2. 您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
◆一张2寸或小2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本人留学期间护照(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须全部复印;若护照已上交,请有关单
位开具证明)
◆在国外获得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含需认证的学位证书或文凭正本的
翻译件原件)
◆在国外学习期间所有成绩单(含翻译件原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
单,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 交验毕业论文原件,并提供论文目录及摘要
◆出国前最后学历证明(国外硕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大专,须提交入学前
全部工作经历证明;博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以下(不含硕士研
究生),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或职称证书)
◆以上所有文字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交一套复印件。
◆外文材料,如学位或文凭证书正本、留学期间成绩单(研究学位获得者出示的相关
研究证明)须经专业性涉外翻译机构进行翻译。翻译件须提供原件。
◆在俄语国家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
◆在日本取得论文博士学位者,另需提供研究证明、学位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在美国学习取得学位证书者,如学习期间转学或由非学生身份转换为学生身份的,
需提供可以证明其学生身份的材料,如i-20表等。
◆在加拿大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学生签证(study permit)。
◆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菲律宾总统府、高等教育委员会、外交部的认证
等相关材料。
◆在国外学业结束,但只获得学校出具的获得学位的证明,尚未获得学位证书者,需
翻译该证明及学习成绩单。

留学生回国证明和学历学位认证详解

Posted on | 九月 18, 2013 | No Comments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住6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内举办的语言培训班、各种入学预科班等学习语言的学生、留学中途探亲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表共三联,第一联由留学回国人员保存,第二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第三联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存查。

用处多多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仅是各类留学回国人员重要的身份和经历证明,以及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的凭证,而且他们在回国之后的生活工作创业等过程中,都可凭此证明享受国家或各地、各单位给予留学回国人员的各种优惠政策或提供的各种便利条件。 具体说来,回国后在办理以下相关事宜时,需要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
  2、在部分大中城市落户、办理档案等;
  3、多生子女在国内上户口;
  4、子女在国内的中小学入学、升学等;
  5、在国内购置住房;
  6、联系并落实工作单位;
  7、申请国内各类科研启动经费、基金等;
  8、评定职称,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等;
  9、办理学历学位认证等;
  10、回国创办企业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如何办理

  凡是符合规定要求的海外留学人员,在确定回国定居以前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首先,留学人员抵达留学目的国之后,要及时到中国驻在国的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报到和注册登记,填写《留学人员登记表》。如今,大多教育(文化)处组提供网上注册登记服务,留学人员需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报到登记。登记信息应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并由留学人员本人进行日常的维护和更新。
  学成回国工作前,大约1个月左右,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材料,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申请办理需提供材料有: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

目前,中国驻各国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均安排固定时间接受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办理,也可邮寄办理。如果邮寄办理,需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请办理留学回国证明”字样,邮资自付,并写好回邮地址的信封(国内外地址皆可),并贴好相应面值的邮票。具体可查阅所在国中国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网站。
  但需注意的是,如果已经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领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往办理。
  一般而言,对于毕业已超过两年的留学生,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不予开具第二联:即海关申报联,只能开具第一联:即留学生联。

常见问题解答

  问:社区学院大专生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申请材料有什么特殊要求吗?
  答:大专生的申请材料还需要提供完整的学习课程及学分。
  问:《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慎丢失,能否补办?
  答:《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留学人员留学经历的重要证明,请一定妥善保管,一般不予补办。确需补办者,请按规定重新邮寄全部申请材料,并附信说明原因,写清楚遗失《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编号及出具时间,以便使领馆负责老师进行审查。
  问:在留学期间,计划或者已经先后读了两个以上学位或有两次以上学习经历(例如:学士和硕士、双硕士,硕士和博士等),应该如何注册和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答:根据报到登记系统设计要求,对于攻读两个以上学位或两次以上不同学习经历的,应该分别进行登记,请按照先后顺序先登记一个学习经历,学习结束后,先办理一次《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等办理完第一次学习的证明后(审核通过30天后),系统才允许进行下次学习经历的报到登记。学成毕业时,仍按规定程序办理下次学习经历的证明,并依此类推。


  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须知

  由于各国教育制度、学位授予办法及学位名称不尽相同,国内众多用人单位对外国教育及学位制度缺乏了解,难以确认外国教育机构颁发证书的真伪和层次,致使一些留学回国人员迟迟不能落实工作单位或者虽已就职,但在工资待遇和职称评定方面遇到问题。同时,伴随着高学历、高学位人才越来越走俏,社会上也出现了不少伪造国内外学位、学历证书的现象。
  为贯彻国家”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留学政策,促进教育国际交流,切实履行我国在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满足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及其他外国学位获得者在我国升学、就业需要,同时为我国招生和用人单位鉴别外国学位证书及高等教育文凭、证书提供咨询意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部批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展对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服务。

 

 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范围:

  1、在国外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大学专科以上 (含大专)学历、学位证书;
  2、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取得的国外学位证书。
  3、经省、直辖市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士学位以下(不含学士)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取得的毕业文凭。
  目前认证服务受理国别: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爱尔兰、法国、德国、奥地利、荷兰、比利时、意大利、丹麦、瑞士、瑞典、芬兰、挪威、南非、日本、新加坡、印度、蒙古、朝鲜、韩国、泰国、马来西亚、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

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申请办法:

  1. 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 本人护照;
  ● 所获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 国外学习成绩单;
  ●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者,应提供毕业论文摘要;
  ● 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所有材料均应为原件。

  2. 中外合作办学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 本人身份证;
  ● 本人护照(在合作办学外方学校有实习经历者提供);
  ● 所获合作办学学位证书或毕业文凭;
  ● 合作办学学习成绩单;

         ● 由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合作办学学籍证明; 

      ● 工作经历证明;

  ● 入学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如无说明均须提供为原件

  3. 在京申请者,可持上述所列材料直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申请,填写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统一印制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或《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位认证申请表》,申请人一般可在递交材料齐全并经翻译后十五个工作日领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合作办学国外学位认证书》,特殊情况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
  4. 外埠申请者,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寄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复印件须经用人单位(县、团级以上)或当地人事部门审核,注明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 申请者所提供的外文材料,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指定机构或其他正规翻译公司进行认证翻译,申请者本人翻译无效。

四川地区认证翻译机构:

成都博雅翻译公司

地址:成都市三洞桥路19号苏宁电器8层

电话:028-86183368

QQ:396022500

E-mail:cdbyfy@163.com

下列证书目前不在学历认证受理之列

  1.不在上述认证范围之内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2.外语补习和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
  3.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
  4.未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所颁发的国外学位证书;
  5.未经省、直辖市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士学位以下(不含学士)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取得的毕业文 凭;
  6.函授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7.非学术性国外荣誉称号或学位证书。

国外文凭认证文件翻译

Posted on | 九月 17, 2013 | No Comments

随着国际间交流合作的日益加深我国出国留学的同学越来越多在恭喜同学们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时候为避免在归国后学历认证翻译等方面给大家带来困扰特此在这里发布最新认证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助益。
一、申请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交验材料清单:
1、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2、在国外获得的所有源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需认证学位的完整、官方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官方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信内容涉及学习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需认证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3、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出国前最后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把以上文件都准备好后,就可以开始认证工作了
二、办事流程
1、首先需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系统注册一个新用户,然后在线填写个人的基本信息及提交认证申请表。
2、然后到留学服务认证中心定点翻译机构成都博雅翻译公司(地址:成都市三洞桥路19号国贸广场8楼)将学位证和成绩单翻译盖章。
3、汇款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一套360元,翻译公司楼下对面就有几家银行,有中信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
汇款账号: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户  名: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账  号: 8864,2910,020,00 (只可汇学历学位认证费,共360元人民币;汇款时须注明认证申请人姓名)
注意:请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单的“附加信息及用途”中注明认证申请人的姓名、生日和认证费,填写格式如下:“张三出生年月日认证费”。
3、携带学历证原件、复印件,汇款回执单复印件,彩色证件照片,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和翻译文件到成都市政务中心人事厅窗口提交查验资料。(政务中心在草市街,可以在博雅翻译公司所在的花牌坊街坐7路公交车到政务中心,很近)
注意事项:
1、现在只能直接汇款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政务中心那里不再代收款项;
2、学位证和成绩单不能个人翻译,须在留学服务中心定点翻译机构—成都博雅翻译公司翻译。

港、澳、台地区留学生回大陆认证学历学位的认证

Posted on | 九月 17, 2013 | No Comments

一、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范围
1.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2.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3.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颁发的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
目前认证服务受理国家和地区包括:外国和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二、不在学历认证受理之列的证书
1.外语补习和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
2.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3.国(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4.未经国内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国(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5.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取得的国(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6.非学术性国外或境外荣誉称号或学位证书。
三、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申请办法
1.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本人身份证;
本人特区通行证(签注及出入境记录须全部复印,若通行证已上交,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
所获学位证书正本;
学习成绩单;
中央人民政府驻特区联络办公室开具的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需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
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大专,须提供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
入学前最后学历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
在香港学习非本地课程并取得学位者,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在港工作证明。
2.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本人身份证件;
所获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学习成绩单;
获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者,需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
在京申请者,可持以上所列材料直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填写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统一印制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或《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位认证申请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在递交申请材料(包括中文翻译件)齐全后,申请人一般可于十五个工作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之后领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合作办学国外(境外)学位认证书》、《合作办学国外(境外)高等教育文凭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证结果。
因申请者没留下有效联系方式而引起的延误,责任自负。
3.外埠申请者,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寄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复印件须经指定的验证点审核,注明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申请者所提供的外文材料,如学位、留学期间成绩单等须经正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申请者本人翻译无效。为保证翻译质量和专业水准,申请者可到成都博雅翻译公司进行翻译认证。
成都博雅翻译公司地址:成都市三洞桥路19号国贸广场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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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国外学历认证翻译中心

    国外学历认证翻译联系方式:

    电话:028-86183368 / 028-86180138

    QQ:396022500

    QQ咨询



    电子邮件地址:cdbyfy@163.com

    网址:http://www.cdlta.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花牌坊街168号花都财富大厦15层(一环路老西门车站十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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